此宣誓。此誓,不仅对天地祖宗,更对天下臣民。”
“宪章之内容,需明文规定:皇帝虽为天子,然其权力,乃受命于天,而治于民(此处李瑾谨慎地未直接提‘民授’,而是用更易接受的‘治于民’)。皇帝亦需依法行事,不得凭个人好恶,肆意剥夺臣民法定之权利,滥行生杀予夺。国家大政,如关乎国本之立法、重大战和、赋税更张、储君废立等,需经特定程序,如廷议、甚至……将来可设之特定议事机构(咨政院雏形)充分讨论,皇帝虽有最终裁定之权,但需尊重程序,听取各方意见。”
“此外,需明确宰相及各部职权,使其各司其职,互相制衡。需规定御史台、谏院独立监察之权,可风闻奏事,纠察百官乃至皇帝过失。需写明士农工商各安其业,其人身、财产、科举、诉讼等基本权利,受宪章保护,非依律法,不得侵犯。需确立国家财政预算、收支审计之原则,防止奢靡浪费,贪腐横行……”
李瑾的声音越来越低,气息也越来越急促,但他强行支撑着,将脑海中酝酿了许久、却因时代局限而一直未曾完整吐露的构想,一点点说出来。这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宪法,它依然带着浓厚的君主专制和时代烙印,皇权依然是核心,但其权力边界、行使程序开始被初步界定,臣民(尤其是士绅阶层)的权利得到某种程度的确认,国家运行开始强调“依法”和“程序”。这无疑是在当前时代背景下,一种石破天惊的、试图将君主权力关进“制度笼子”里的初步尝试。
武媚娘听得极其认真,眉头时而紧锁,时而舒展。她是精明的政治家,立刻意识到了这“宪章”的巨大意义和潜在风险。限制君权,无疑会让她和后世子孙感到束缚,但另一方面,这“宪章”若能确立并得到遵守,也意味着她武周王朝的法统、她所推行新政的合法性,将得到一种超越个人意志的制度性保障。这或许是她身后,防止政策反复、维系王朝稳定的最有力武器。而且,李瑾的提议很聪明,将皇权的“神圣性”(受命于天)与“民本”(治于民)初步结合,并强调皇帝带头依法,这在理论上既维护了皇权体面,又引入了制约,更容易被各方接受。
“此宪章……若成,恐将引轩然大波。” 武媚娘缓缓道,“朝中重臣,天下士人,宗室勋贵,能接受否?尤其是……限制君权之说,近乎离经叛道。”
“故而,需借陛下无上之威,行此非常之事。” 李瑾喘息道,“陛下开创大周,已是千古未有。再立此千古未有之宪章,正可奠定万世之基!初时必有反对,然利在千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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