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议开始,上市委员会**,一位头发花白、气质儒雅的老者,简短说明了听证会的目的和规则,强调这不是审判,而是旨在厘清事实,维护市场秩序。随后,他示意鼎晟资本一方先行陈述。
鼎晟的律师率先发难。他开篇就气势汹汹,将矛头直指北极星和王磊。他出示了几份文件,声称是北极星近期与媒体接触的“证据”(实际上是经过剪辑和曲解的通讯记录),指责北极星“因自身经营失败、陷入债务危机,为转移视线、绑架债权人,恶意编造、散布针对鼎晟资本及BVC资本的不实信息,并与个别不负责任的媒体记者勾结,策划了这场针对性的诽谤行动”。律师言辞激烈,将苏婕的报道定性为“充满恶意揣测和虚假证据的谎言”,将北极星描绘成“为求自保、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”。
紧接着,他话锋一转,开始质疑北极星所持“证据”的合法性:“即便那些所谓照片和笔记真的存在(我们严重怀疑其真实性),其来源也极为可疑。据我们了解,提供这些材料的所谓‘调查记者’罗明,本身就行踪诡异,背景复杂,且与北极星已故创始人叶婧关系暧昧。我们有理由相信,这些材料是北极星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,甚至是伪造的,目的是构陷鼎晟!”
徐昌明适时地插话,语气沉痛而愤怒:“**,各位委员,我徐昌明在商场打拼多年,一向遵纪守法,诚信经营。与BVC的詹姆斯·刘先生会面,完全是基于‘深海’项目正常合作需要的商业交流,都有记录可查。北极星资本因为自身管理不善,项目失败,导致巨额亏损,面临破产。王磊先生作为负责人,不思己过,反而用如此下作的手段,诬陷合作伙伴,企图将责任转嫁他人,其心可诛!这不仅是对我个人的诽谤,更是对鼎晟资本、对BVC,乃至对整个香港金融市场诚信基础的严重破坏!我们要求委员会严厉谴责北极星这种恶劣行径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!”
鼎晟一方的陈述,可谓咄咄逼人,将北极星置于“肇事者”、“诽谤者”的被告席上。几位委员面无表情地听着,不时在纸上记录。
轮到北极星一方陈述。陈律师缓缓起身,先向委员们致意,然后不疾不徐地开口,声音平稳而有力:“尊敬的**,各位委员。我方完全反对鼎晟资本代表对我方及王磊先生的一切不实指控。北极星资本目前确实面临经营困难,但我们正在积极寻求债务重组解决方案,并已取得主要债权人的建设性回应。这与我方今天要陈述的内容,并无直接因果关系。”
“我们今天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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