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。
这一天晚上并没有发生可怕的事情,丁子苦依旧没心没肺地睡着,我却不敢睡得太死,只能充当他的守卫。
竖日凌晨,我把行囊藏在古刹深处一个安全的地方,就准备早早地出去找工作。
正所谓一天之际在于晨,早起的虫子有鸟……早起的鸟儿有虫吃。
本来我今天是想继续去狩猎那具活尸的,但是奈何肚子实在不允许,如果先不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,别说是去抓鬼了,鬼不来抓我就已经谢天谢地。
“兄弟,我身上还有你给我的十块钱,咱们一起吃包子去。”丁子苦笑嘻嘻地对我说。
听到丁子苦这句话,我差点感动地老泪纵横啊,拍了拍他的肩膀,大有脚踩万千尸骨的豪气,说道:“兄弟,你太好了,如果我是女的,早就……算了。”
我看了一眼丁子苦那惨不忍睹的脸,满是污渍的中分头发,以及笑起来那一副极度猥琐的样子,简直就是乞丐中的贵族,于是将接下来的话憋了回去。
如果我是女的,我也绝对不会爱上他的。
与丁子苦一起来到一个环境极其简陋的小摊,我们用十块钱全部买了包子。
菜包五毛钱一个,十块钱就是二十个,本来嘛我们两人也吃不了二十个,不过丁子苦怎么说也是混迹要饭界多年的人物,死皮赖脸的本事我是自愧不如啊。
只见他用十块钱买了二十个包子,还讨价还价死皮赖脸的让老板又赠送了四个。
用他的话来说就是,你买个两三块钱的包子,谁送你啊?买二十个才会送嘛。
我觉得他的话很有道理,不过一次性送四个,老实说我也没有想到,估计是老板看他会影响生意,所以才不得已打发走了。
一人分得十二个热腾腾的包子,我一开始吃得很开心,一阵狼吞虎咽,不过吃着吃着,我终于感受到了生活的艰难,不禁眼眶有些发热,决定以后不会再浪费粮食。
吃了四个包子,我将剩下的放进怀里藏起来,打算在中午和晚上再吃。
与丁子苦分开之后,我在城市里面逛了许久,看到招工的店就进去应聘,但是对方看到我这一身落魄的打扮之后,问我要什么学历啊一大堆我听不明白的东西,继而纷纷拒绝了我。
“唉!”深深叹了口气,我漫无目的地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走着,看到丁子苦在街上被人追着打,那幅滑稽的场面却一点也笑不出来。
脑海中无缘无故回想起与他刚见面时他说的那番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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