择这样吵闹的环境。
音乐声大,不管发生什么,没有人知道,也很容易脱身。
地点是博尔选在,他和陆臻打交道很长时间,也回到陆臻的个性,这样的地点,绝对能让陆臻感觉到安心,所以,他也放心。
陆臻到的时候,包厢全是人,哥伦比亚的大毒枭人高马大,黑人,看起来很低调,但非常有气势,这身高和长相就非常的有优势。
陆臻齿白唇红的,和他一比起来,那根本就不像是混黑道的。
陆哥哥就喜欢这样的面孔,装嫩,柔弱,能让人放松警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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