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看皮克斯作品的发行渠道吧,迪士尼的发行资源长处所在,就是拥有庞大的发行网络,还有动画片方面的良好名声。但是,就目前来看,这两样似乎都不占据优势了。目前发行网络方面,二十世纪福克斯和华纳兄弟才是最大的发行公司;至于动画片,迪士尼在三维电脑动画方面已经处于落后地位了。所以,如果皮克斯是希望确保发行,和任何一家大型电影公司都能够达到目的,就算是自立门户,想必上门的公司也绝对不少。”这个问题其实上一次就讨论过了,埃文-贝尔也就没有多说,这也是十一工作室最不利的一点。
“作品资源方面,呵呵,史蒂夫,你不会认为现在年轻人会登陆itunes上去收看那些老掉牙的迪士尼动画吧?迪士尼的作品资源虽然丰富,但其实真正能够使用的十分有限,我看就算是梦工厂的作品,在这方面都比迪士尼有优势,更不要说其他公司了。当然,在我看来,十一工作室的作品资源对于年轻人的吸引力绝对比迪士尼大,虽然我们的作品资源十分少,甚至少得有些可怜,但仅仅一个‘美国偶像’,我想就有足够的吸引力了。”埃文-贝尔的这句话,一下就戳中了史蒂夫-乔布斯心中的要害了。
的确,其实史蒂夫-乔布斯对于迪士尼最大的渴求,不是发行渠道,反而是作品资源。一个稳定的发行渠道固然重要,但正如埃文-贝尔所说,以皮克斯作品的质量,发行公司肯定是不缺乏的,只是谈判过程麻烦了一点罢了。但作品资源却不同,这对于itunes未来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品。史蒂夫-乔布斯很清楚地知道,埃文-贝尔把数字音乐商业化推广了开来,这对于itunes有多么重要;他还很清楚地知道,“美国偶像”目前强大的影响力。的确,也许十一工作室在量方面没有任何优势,但是质方面却绝对不逊于任何一家大型电影公司。
“至于工作室的独立自主,我想只要不是和大型电影公司合作,皮克斯就不会面临这方面的问题了。”埃文-贝尔简单地说到,“所以,要保持皮克斯的利益最大化,我想皮克斯和梦工厂,或者是十一工作室达成合作,会是一个十分不错的想法。”不同于上一次,埃文-贝尔没有再提什么自立门户了,而是把十一工作室直接就推了出来,十分直接地就表达了合作的意愿。
约翰-拉塞特这时才反应过来,原来,十一工作室和皮克斯有合作的想法。如果可以和十一工作室合作,这的确是再好不过了。也许,十一工作室在发行渠道和作品资源上都没有太大的优势,但确实可以让皮克斯有一个自由发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