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姑且不论他挂怀皇帝安危之私心,便是在公而论,父亲如今是太原留守,雁门郡也在其职权管辖的范围之内,如果皇帝竟然在那里被突厥所俘、甚至所杀,朝廷追究起来,父亲首当其冲就要遭到处罚、甚至是处死!然而,他回心一想,又觉得此举不妥。
父亲看到我拿着木诏回去,他又该疑心我与皇帝仍有千丝万缕、藕断丝连的关系了。他怀疑我也罢了,若竟是因此而甚至不相信这木诏所说是真有其事,哪怕只是略为耽搁了勤王救驾之事,那都是既害了皇帝,又害了父亲。不,这木诏万万不能经我之手交给父亲!我应该把木诏就近交给地方官员,由他们上呈给父亲这上司。只要我不向那些地方官员透露我的真实身份,父亲就不知道这木诏其实是我捡到的。至于救援皇帝之事,我还是自己直接奔赴雁门,仍是不要透露我的真实身份,以平民白丁之身投进其中一支就在雁门附近的军队之中效命,那才是两全其美之举!
他想清楚了此事的关窍,便赶紧飞身上马,直奔附近的楼烦郡,在郡衙之外击鼓,引得衙役出来问他什么回事。他将那木诏呈上,也不留下自己的名字就转身而去。他知道衙役见到木诏上的内容如此重大紧急,肯定会立即呈给上司,应该在今天之内这木诏就能呈送到太原的父亲手里,这比他自己折返太原所费的时间其实也不会长多少。
把木诏送到楼烦之后,李世民又打马急跑,日夜兼程直奔雁门。将到忻口,他便在路上遇到了一支正赶赴雁门勤王的隋军,是由屯卫将军云定兴统领的。他于军门之外报名投军,报称自己的名字是“李民”,还谎称已年满二十。那负责募兵的行军司兵见他长得身材高挑、膀阔腰圆,完全没有猜疑到他竟然连十六岁都还没满,就把他收纳了进来。
李世民随着行军司铠去领了军服、兵器之后,便走进他被编进的那支队伍所在的营地。那司铠向着一个帐篷指点了一下,道:“主管你所属的那支队伍的头目在这里面,你先去向他报到,以后你都归他来管,你听从他号令便是。”说罢,转身就走了。
李世民来到帐篷之外,隔着低垂的帘子躬身朗声向内喊道:“新兵李民来此报到!”
“进来吧。”
听得帐篷之内响起这样的回应,李世民掀起帘子走了进去。只见帐内正中摆着一张几案,案后坐着的一人抬头向他看来。两人一打照面,都是一怔。那人一跃而起,满脸尽是惊喜之色,叫道:“二郎?怎么是你?”
李世民在那人一抬头的时候也立刻认出来了,主管这支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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