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脚踢飞小石子,焦虑感之下十分暴躁。
“妈的,什么鸟不拉屎的鬼森林,屁点资源都没有,草了!!!水源都没有,想喝个饱都不行。”
眼看太阳就要西落,白天很快就要结束。搜寻良久没有搜获丁点东西的情况下,体能也在搜寻中越来越低,身体传来的一阵阵无力感使王哲的脾气越来越暴躁。
他很清楚,自己如果在森林中饿晕,那么下场只有一个死字来形容。
王哲走得越来越急,周围的事物也是粗略一扫,眼睛突然一亮,瞳孔中倒映着一个灌木丛,丛中一双顶端红褐色的兽耳露了出来,嘴角露出一抹微笑。
有动物=可以吃肉开饭了。
悄悄的,轻轻地,慢慢的,王哲蹑手蹑脚地摸了过去,尽量不让丛中的小动物引起警觉逃跑,否则王哲不确定自己能追得上。
不,是一定追不上,实在是没有多余的力气了,猎物逃走的结果就是手中唯一的生机就溜走了。
“不知道是兔子还是狐狸,是兔子的话,兔肉倒是挺好吃,狐狸肉吃起来怎么样?我倒是还没吃过,算了不管是兔子还是狐狸,本大爷吃定了。”
王哲一边悄无声息地向猎物前进的同时,一边幻想着捉到猎物之后的十八种烹饪方法。
老鹰捉小鸡,饿虎扑食,王哲在扑出去的那一刻,贝尔·格里尔斯——(荒野求生)贝爷,《鲁宾逊漂流记》中的鲁滨逊等生存猛人附体,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。
欧耶,扑中了,他成功了,裁判们给出了满分10分的骄人成绩!
身下的猎物在挣扎,王哲死死的按住了,不让猎物挣脱。
猎物的前肢在胡乱的挥舞,他就用双手按住前肢。猎物的后肢在胡乱的踢腿,他就把自己的双腿给压在猎物的后肢身上。身体传来的饥饿感,让王哲没看清猎物的样子,就选择了大多数动物最致命也较柔软的脖颈啃了下去。
因为从来没有生过火,也不知道野外求生中的钻木取火自己用起来能否转出火来。所以直接生吃了吧,反正也饿的没有生火的力气了,也怕猎物挣脱自己的掌控,直接咬死最重要。
啊呜一口,口感不错,嫩嫩的,还带着丝丝奶香。
“55555,别吃我,我不好吃的。5555555,谁来救救我。”
惊了!哪来的小女孩声音?!
王哲闻声回神,定睛往自己身下看去。只见被自己压着的确实有着刚才看到的毛茸茸耳朵,但并不是想象中的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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