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,里面提到过心法的部分内容。如果他把完整的心法藏在了某篇公开发表的文章里——”她忽然拍了一下茶几,泡面碗跳了一下,汤溅出来几滴,“——他的杂志。他二十年前发表在杂志上的那些文章!”
楼明之把水杯放下,拿起手机。“天亮了我让人去查,把所有许又开署名发表的文章全部调出来,包括他用的笔名,一篇都不许漏。你回去把师叔留下的笔记再整理一遍,把所有跟‘乱字诀’相关的线索全部抽出来,交叉比对。这本笔记本,今晚我要从头到尾翻一遍。”
他说完站起来,拿了条毯子丢给谢依兰。“你睡会儿。沙发归你,桌子归我。”
谢依兰接过毯子,裹在身上,缩回沙发角落里,但没有闭眼。她看着楼明之坐到书桌前,拧开台灯,把那本笔记本翻开,一页一页地看。他的背影在台灯下显得格外专注,肩膀微微前倾,左手撑着额头,右手的食指沿着那些毫无意义的汉字一行一行地移动,像是在跟一个看不见的人对弈。谢依兰看着那个背影,忽然轻声说了一句:“楼明之,你今晚在许又开书房里,有没有想起老孙?”
楼明之翻书的手指停了一下。然后他继续翻,头也不回地说:“想了。”
“想什么了?”
“想他在垃圾桶后面嘬棒棒糖的样子。”他的声音很平,像是在说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,“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刑警,为了盯一个毒贩,蹲在垃圾桶后面吃了三天的草莓味棒棒糖。后来那个毒贩抓到了,他回来跟我说,小明,你知道世界上最难吃的棒棒糖是什么口味的吗?草莓味的,连吃三天,吃得我想吐。我说那你怎么不换个口味?他说,不能换,换了就被发现了。一个成年人,连续三天在同一个地方吃棒棒糖,口味还换了,人家一看就是蹲点的。要是口味不变,人家顶多觉得这人有毛病,不会觉得他是条子。”
谢依兰把毯子往上拉了拉,盖住了半张脸。她见过老孙的遗像,放在楼明之书桌最下面那个抽屉里,上面压着一本《刑法》和一本《犯罪心理学》。她知道楼明之平时不会主动提起老孙,只有在办案的时候才会说——也不是说,是引用,像引用一本他还未读完的书。
“所以你那根烟,为什么一直不点?”谢依兰问。
楼明之转过身来,表情有些意外:“你怎么知道我兜里有烟?”
“你每天晚上出门蹲点之前都会换衣服,但有一个口袋从来不换——左边那个。左口袋比右口袋鼓一点,看你站立的姿势,里面的东西不重,是个小盒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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