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守谦非常兴奋。
没有一点害怕。
就是兴奋。
若不是怕被别人当作疯子,他甚至想着大吼一声。
他可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还能立功呢。
帖木儿一马当先,冲在队伍的最前头。
铁灰色的锁子甲在北风里闪着寒光,翻毛皮袍被风灌得鼓起来,他伏低身子贴在马鬃上,双腿夹紧马腹,战马的四蹄像鼓槌一样擂打着草原的冻土。
身后两百余骑蒙古骑兵排成松散的锋矢阵,马蹄声汇成一片闷雷,震得大地微微发颤。
他的眼睛里全是兴奋。
那兴奋不是酒后的燥热,不是赌桌上的贪念,而是一个猎人追了三天三夜终于看见猎物时的狂喜。
朱雄英就在前方,在那支车队里。
他们已经离的很近了。
近到他甚至都能看见了那辆明黄色的銮车,看见了那个站在銮车上的少年。
那个是朱元璋的孙子。
是他们蒙古人最大仇人的子孙。
杀了他。
不仅能够报仇雪恨,大元在辽东的半壁江山也能保住。
保住大元辽东万里江山,大元就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。
他几乎能闻到刀刃割开朱雄英皮肉时的血腥味了。
不知道这个大明太孙的鲜血红不红,热不热。
“勇士们,冲——!”他用蒙古话吼了一声,弯刀高举过顶,刀身在日光下闪出一道弧光。
身后两百余骑齐声呐喊,声浪卷过草原,惊得远处几只秃鹫从枯草丛中扑棱棱地飞起来。
朱雄英站在銮车上,隔着层层护卫,看到了那道朝他冲来的黑色潮水。
北风将他的袍角吹得猎猎作响,他左手托着那杆赵柱亲手打制的新式火铳,右手稳稳地握着木托,铳管架在左臂弯里,火绳已经点燃,药池里的引火药在青烟中微微发亮。
他与最外围的辎重车间隔着十好几步的距离,中间是层层叠叠的盾牌、长刀和骑兵,可他什么也听不见,什么也看不见,眼睛里只剩一个目标。
那个冲在最前头的蒙古人。
铁灰色的锁子甲。
高擎的弯刀。
一马当先。
他屏住了呼吸。
准星在那个蒙古人的胸口停了极短的一瞬,然后微微上移,移到了那张因兴奋而扭曲的脸上。
扳机扣动的那一刻,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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