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准确地说,不是一本书——是一个笔记本。黑色的硬壳封面,边角磨得发白,看起来用了很久。她打开第一页,上面用日期开头:
“二〇一九年十月。在琉璃厂看到了那套《古书之美》,想起她说过想收一套。不知道她现在还做不做古籍修复。也许已经不做了,但还是买了。”
“二〇二〇年四月。疫情封在家里,把之前买的书都翻了一遍。看到一本讲古籍纸张的书,想起她以前说过,宋版书的纸张是麻纸,摸起来最舒服。她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。说的时候不经意,记的人记了五年。”
“二〇二一年九月。案子打赢了,拿到一大笔律师费。走在北京街头,不知道该跟谁庆祝。想发短信给她,号码都调出来了,又删了。她已经有了新的生活,不该被打扰。”
“二〇二二年十二月。今天开庭的时候,对方律师用了一句诗——‘此情可待成追忆,只是当时已惘然’。当场愣住了,差点忘了答辩。太没出息了。”
“二〇二三年六月。决定回国了。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,就是觉得够了。五年了,够了。”
林微言合上笔记本,把它贴在胸口上。硬壳的封面凉凉的,但里面那些字是烫的,烫得她心口一阵一阵地发紧。
“这五年里你看过她吗?”她问。
“看过。”沈砚舟说,“每年回国述职的时候,会去一趟书脊巷。不进去,就在巷口站一会儿。有一年冬天,下大雪,我在巷口站了快半个小时,脚都冻麻了。看见你从店里出来,穿着那件灰色的羽绒服,围巾遮到下巴,手里拎着一袋橘子。你走到巷子中间,忽然停下来,回头看了一下——我当时站在路灯后面,应该没看到我。你看了一会儿,又继续走了。”
林微言想起来了。那天下着大雪,她确实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。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人,而是她忽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,觉得巷口有人在看她。她回头看的时候巷口空无一人,只有路灯底下落着一圈深深浅浅的脚印。原来那些脚印是他的。
“你站了多久?”
“不太记得了。大概半个小时。”
“每一次都是半个小时?”
“不一定。有时候短一点,怕被你看见;有时候长一点,碰上你刚好开窗或者出来倒水。”沈砚舟的声音很平静,像是在陈述一个案件的时间线,“后来我学会了抽烟。站在巷口等的时候抽一根,时间刚刚好。但是上个月戒了。”
“为什么戒?”
“因为你上次在面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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