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备要》,清代的。”林微言翻到扉页,上面有一枚红色的藏书印,印文模糊了,只能认出半个“心”字,“这本品相还行,就是虫蛀得厉害。修起来得费些功夫。”
“你能修好吗?”
“能。”她说这个字的时候,语气里有种很淡的、不张扬的笃定。那种笃定不是装出来的,是一个人在自己的领域里浸淫多年之后自然生成的底气,像一棵树对脚下泥土的信任。
沈砚舟看着她翻书的手指。那双手很白,很细,指节分明,指甲剪得整整齐齐,没有涂指甲油,干干净净的。手指上有几道很细小的疤痕,是修书的时候被裁纸刀划的,还有一些烫伤留下的淡色痕迹,是拓印的时候被热蒸汽熏的。这些疤痕,五年前他都一一亲吻过。那时候他说过一句傻话,说要把她手指上的每一道疤都亲一遍,这样那些疤就是他的了。现在回想起来,他觉得那是自己这辈子说过的最不害臊的话,也是最真心的话。
“你手指上的疤,”他忽然说,“多了两道。”
林微言的手指又顿了一下。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食指和中指,确实有两道新疤。一道是上个月修一本明版佛经时被裁纸刀划的,当时血流了不少,把修了一半的书页染红了一个角,她赶紧用棉签蘸水一点点擦掉,擦完之后对着那个角看了很久,忽然就想起了沈砚舟。另一道是修《花间集》的时候,在修复台上坐了整整一天,起身的时候手指被旁边的热胶枪烫了一下。她当时只是随手贴了张创可贴,都没当回事。而他现在一眼就看出来了。
“修书难免的。”她把手收回口袋里,碰到那颗被压变形的薄荷糖。
“疼吗?”
“不疼。”
沈砚舟没有说话,端起美式喝了一口。咖啡已经凉了,酸味浮上来,涩得他皱了皱眉。他不喜欢喝凉的咖啡,但今天早上这杯咖啡他端了快二十分钟,从潘家园门口一路走过来,走走停停,东看西看,磨蹭到旧书摊区才远远地看到她的背影——蹲在一堆旧书中间的藏蓝色身影。看到她之后,他又在远处站了五分钟。五分钟里他把开场白想了七八个版本,最后选的还是那句干巴巴的“林小姐也来逛早市”。他在法庭上能把最复杂的法律条款拆解得丝丝入扣,但在她面前,他永远像一个大一新生,在图书馆里假装偶遇暗恋的学姐,心脏跳得飞快,脸上还要装出一副“好巧啊”的表情。
“陈叔的糖火烧。”他把手里的纸袋放在她旁边的马扎上,“路过顺手买的。帮我带给他,省得我再跑一趟书脊巷。”他说这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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