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外值守的亲兵推门进来。
“去,把马喂了,再准备十天的干粮。后天一早,我出发去京师。”
亲兵抱拳应了一声,转身跑了出去。
......
宁夏。
仇钺接到诏书的时候,正在校场上操练士兵。
六月的宁夏,日头毒辣得像要把大地烤焦。
校场上黄土飞扬,三百多个士兵排成整齐的方阵,手持长矛,随着鼓点的节奏,一遍又一遍地练习着刺杀的姿势。
仇钺站在将台上,手里握着一面小红旗,目光如炬,扫过每一个士兵的动作。
他今年四十岁,身材魁梧,虎背熊腰,一张国字脸上写满了刚毅和果决,皮肤被塞外的烈日晒得黝黑发亮,一双眼睛又黑又亮,像是两颗打磨过的黑曜石。
他的穿着和冯祯、曹雄都不一样。
冯祯穿的是洗得发白的棉布直裰和半旧的皮甲,曹雄穿的是薄绸衫和绣花的官服,而仇钺穿的是一身粗布短打,袖口挽到肘部,露出两条筋肉虬结的手臂。
他的腰间系着一条牛皮腰带,上面挂着一柄短刀,刀鞘是铁制的,已经被磨得发亮。
这种打扮,和他的人生经历有关。
仇钺不是军户出身,也不是世家子弟。
他最初只是一个佣兵——在宁夏总兵府里当雇佣兵的那种。
所谓佣兵,就是没有编制、没有军饷、全靠打仗分战利品过活的人。
他们是最底层的人,比军户还不如。军户至少还有一份粮饷,有朝廷的保障,而佣兵什么都没有。他们只有一条命和一把刀,靠卖命吃饭。
仇钺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。
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,只知道自己是宁夏本地人,从小在军营里混饭吃。
他给老兵们擦过靴子,给军官们牵过马,在厨房里帮过厨,在战场上捡过死人的东西。他什么都干过,什么都吃过,什么都见过。
他学会了一身本事——骑马、射箭、使刀、布阵、追踪、设伏。这些本事不是谁教他的,是他自己在战场上一点一点学来的。
他见过太多人死在他面前,也见过太多人在他面前死。他知道怎么活着,知道怎么在战场上活着。
弘治十四年,他的人生发生了一个巨大的转折。
那一年,宁夏都指挥佥事仇理去世,没有儿子。按照明朝的制度,军官的世袭职位可以由亲属继承,但仇理没有亲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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