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背面——那行红字在雨中微微闪光,像是一只在黑暗中睁开的眼睛。忽然间,一个念头闪过脑海,他把照片举到离眼睛很近的距离,几乎贴着鼻尖,对着谢依兰工具箱里那盏便携紫光灯照了一下。那行红字下面,慢慢浮现出一行隐形的字迹,是用某种荧光墨水写的,在紫光灯下显出淡淡的蓝绿色。
“苏锦云不是第一个。她的猫眼是我装的。那扇铁门,我住了三个月。她从来不知道。”
楼明之把照片按在墓碑上,发出砰的一声闷响。雨水沿着他的指缝往下流,他的眼眶红了——不是因为难过,是因为愤怒。不是因为恐惧,是因为他忽然想明白了,那栋筒子楼——他刚才去的309房间——那个偷窥者住过的房间里,椅子的坐垫是塌的,但不是因为坐得久,是因为那个人太沉了。那把椅子承受了整整三个月的重量,天天晚上,他就坐在那把椅子上,透过墙上的小孔,看着隔壁的女人睡觉、换衣服、给妈妈打电话、跟丁小兰一起吃晚饭。
而她从来不知道。
“楼明之。”谢依兰的声音把他从思绪中拉了回来。
“嗯?”
“你刚才在筒子楼里,他拍了你的照片。你看照片上他的拍摄位置,是站在对面楼的二楼窗口。那栋楼离你有多远?”
“大概二十米。”
“二十米,他能拍到这么清楚的脸?”谢依兰指着那张-偷-拍-照-片上他的侧脸,每一根眉毛都清晰可见,连下巴上一道小时候磕出来的旧疤都拍得清清楚楚。
楼明之懂了。他重新打开手机,把短信和照片翻出来,仔细看了一眼拍摄时间。照片拍摄的时间是晚上九点十二分,短信发送的时间是九点十三分。一秒不差——这个人拍完照片之后,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完成了发送。他没有等,没有犹豫,没有反复斟酌措辞。他早就写好了短信,存在草稿箱里,拍完照片的瞬间就按下了发送键。
他在炫耀。不是向楼明之炫耀,是向自己炫耀。他要用这种近乎即时的方式,向自己证明——楼警官,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眼里。你走到哪儿,我的猫眼就跟着你到哪儿。你找的东西,我拿走了;你想看的东西,我抹掉了;你站的位置,我半分钟前刚站过。
楼明之把手机收起来,从证物袋里拿出那卷从苏锦云墙上揭下来的年历,铺在墓碑上。三年前的日期被雨水浸湿,墨迹晕开,像一朵朵灰色的云。他指着最上面那个被红笔画了圈的日期,问谢依兰:“这个日期,跟化工厂倒闭的日期,对得上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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