候,沈砚舟已经到了。不是十一点到的,陈叔后来告诉她,他十点半就在巷子里站着了。陈叔的原话是这样的:“你那男朋友,今天穿了一件藏青色的风衣,站在我的书店门口,看着你家楼下那扇门,表情跟等判决书似的。”
“他不是我男朋友。”林微言下意识地反驳。
“哦。”陈叔拖长了声音,“那你跟一个不是你男朋友的男人去吃午饭,还专门换了三套衣服?”
“你怎么知道我换了三套衣服?”
“我家猫在窗台上蹲了一上午,全看见了。”陈叔端起茶杯,慢悠悠地吹了口气,“它跟我说,第一套是灰色毛衣配牛仔裤,第二套是白色连衣裙,第三套是现在这身——浅蓝色的衬衫外面套一件米色开衫,头发还重新扎了一遍,从左边换到了右边。”
林微言的耳朵又开始发烫。她想解释,但那只黄猫恰好从她脚边经过,抬头看了她一眼,眼神意味深长。她决定放弃解释。
“你那只猫成精了。”
“跟我三十年,不成精才怪。”陈叔呵呵笑了两声,朝巷口的方向努了努嘴,“去吧,别让人家再站了。等了快一个小时,腿都站细了。”
林微言走出旧书店,踏上书脊巷的青石板路。今天的天气很好,阳光从老槐树的枝叶间漏下来,在青石板上印出一块一块的光斑,像是谁不小心打碎了一面金色的镜子。沈砚舟站在巷口的一棵槐树下,风衣的下摆被秋风吹起来一角,手里拎着一个纸袋。
“不是说好十一点吗?这么早。”林微言走到他面前。
“律所的事情上午就处理完了。”沈砚舟说,然后把手里的纸袋递给她,“给你的。”
“什么东西?”
“打开看看。”
林微言打开纸袋,里面是一双平底鞋。米色的,软羊皮的,鞋底很薄也很软,是一双专门用来走路的鞋。她愣了一下,抬头看沈砚舟。
“上次去潘家园,你穿高跟鞋走了很远的路,脚后跟磨破了。”沈砚舟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看她,目光落在远处那棵老槐树的一个枝丫上,好像那个枝丫上有什么特别值得研究的东西,“后来我路过商场,看到这双鞋,觉得应该好走。不知道合不合脚。”
林微言握着那双鞋,手指摸到鞋底柔软的纹路。她记起来了——那次去潘家园是她提议的,说想去找几本旧书。她穿了一双新买的高跟鞋,走到一半脚就开始疼,但她没说,一直忍着走到最后。回家以后发现两只脚后跟都磨掉了一层皮,贴了好几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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